阜南县技工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介绍
阜南县技工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介绍
一、技工院校学生资助政策制度体系
《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 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 度的意见》(财教[2012]376号 )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13]84号)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 的通知(财教[2013]110号)《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下达2014年第四批义务教育等转移支付预算的通知》( 财教[2014]365号)
《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下达2015年第二批学生资助补助经费(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教[2015]180号)《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审计署关于严禁虚报学生人数骗取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免学费补助资金的通知》 (教职成[2010]15号 )
《关于加强技工院校资助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3]19号 )
《关于加强全国技工院校电子注册与统计信息管理系统使用工作的通知》 (人社厅函[2015]226号 )
二、免学费政策
(一)主要内容
1、资助对象
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含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
关键词: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生、农村学生、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
2、资助范围
A、公办中等职业学校、民办中等职业学校所有农村
(含县镇)学生
B、公办中等职业学校、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全部涉农
专业学生
C、少数民族自治地区学校和户籍学生
D、公办中等职业学校、民办中等职业学校部分
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具体比例:
西部地区在校城市学生的15%, 中部地区在校城市学生的10%,东部地区在校城市学生的5%
3、涉农专业范围
《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3年修订)中的农业类专业。
4、补助办法
A、公办学校:第一、二、三学年由财政按照享受免学费政策学生人数和免学费标准补助学校
B、民办学校:对在依法批准、符合国家标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一、二、三年级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除学费标准给予补助。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经批准的学费标准高于补助标准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5、资金补助标准及分担
A、中央财政统一按照每生每年平均2000元标准,与地方财政按比例分担:
西部地区:不分生源,中央与地方分担比例为8:2;
中部地区:生源地为西部地区的,中央与地方分担比例为8:2,生源地为其他地区的,中央与地方分担比例为6:4;
东部地区:生源地为西部地区和中部地区的,中央与地方分担比例分别为8:2和6:4,生源地为东部地区的,中央与地方分担比例分省(市)确定。
B、地方财政:
一是按每生每年2000元标准、按前述比例与中央财政分担; 二是地方提高免学费补助标准时,承担因提高补助标准而增加的补助资金。 地方各级财政承担的免学费补助资金,由省级财政统筹落实。
6、免学费标准确定
免学费标准按照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及其价格主管部门在2012年6月30日前批准的学费标准确定。
三、助学金政策
(一)主要内容
1、资助对象
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关键词: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生、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
2、资助范围
A、涉农专业学生(全部)
B、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部分)
具体比例:西部地区在校学生的20%
中部地区在校学生的15%
东部地区在校学生的10%
C、连片特困地区农村学生(不含县城) 110号文第3条《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
D、西藏、四省藏区、新疆南疆四地州农村学生(不含县城)。
3、资助标准
每生每年2000元。
各地资助标准高于2000元的,按地方标准执行。
4、资金分担比例
具体分担比例与免学费补助资金的分担比例一致
(二)工作程序
1、建立和完善制度
省级制订本地区助学金实施细则,技工院校制订本校助学金管理办法
2、确定涉农专业 省级资助管理部门根据376号文及《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3年修订版),审定各学校可以纳入享受助学金范围的涉农专业。
3、确定享受助学金学生人数
省级资助管理部门根据376号文规定的比例,测算和确定本省及各学校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可以享受助学金的学生人数
4、助学金资格申报、审核
第一、学校向学生发放享受助学金的相关管理办法和申请表格;
第二、学生提交享受助学金申请,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
第三、学校受理学生申请,组织初审;
第四、汇总审核可以纳入享受助学金范围的涉农专业学生名单;
第五、学校将初审确定可以享受助学金的学生名单在学校(系或班级)进行公示;
第六、学校将审核后的可以享受助学金的学生名单经校长签名后通过信息系统报至上级资助管理机构审核(110号文第5条);
第七、上级资助管理机构在信息系统内对上报的名单进行审核;
第八、将经上级资助管理部门审定的助学金名单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第九、公示无异议后,学校为学生办理中职卡,申请表、受理结果、资金发放等凭证和材料建档管理;
第十、资金到位后逐月向学生中职卡拨付助学金,并在信息系统填录学生中职卡号和助学金拨付情况。
5、助学金资金预算
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根据信息管理系统中上年度(或上学期)各省和技工院校在校生和实际享受助学金人数,确定助学金预算资金。
各省资助管理部门根据上年度(或上学期)在校生和实际享受助学金人数,确定各地市和技工学校助学金预算资金。
6、资金下达
第一,中央财政预算资金下达各省,省财政按规定比例统筹安排配套资金。
第二,各级财政配套资金到位后,下达给各地市及技工学校。
第三,资助管理部门或技工院校收到资金后,按审定的学生名单逐月向学生中职卡拨付助学金。
四、学籍管理
1、区分全日制学生和非全日制学生
A、严格区分全日制学生和非全日制学生;
B、采用弹性学制、学分制等方式招收企业在职职工、失地农民、城乡失业人员开展非全日制教育,要与全日制学生学籍管理相区分,单独进行学籍注册和管理;
C、不得为非全日制学生注册全日制学籍;
D、不得将非全日制学制教育学员纳入享受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范围。
2、杜绝虚假和双重注册学籍
A、不得虚假和双重注册学籍;
B、双挂牌学校按学生实际就读学校和专业注册一个学籍;
C、发现存在虚假和双重注册学籍的,要坚决注销;
D、虚假和双重注册学籍的学生,一律不得享受免学费和助学金。
3、加强短期培训学员管理
A、技工院校面向企业新录用职工、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失业人员、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开展各类职业培训,其职业培训学员不得注册为全日制教育学籍;
B、短期培训学员不得纳入享受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范围;
C、职业培训学员可按照《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国发〔2010〕36号)规定,申请享受职业培训补贴。
4、规范涉农专业管理
A、省级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涉农专业的管理;
B、涉农专业的设置条件、招生对象和范围要严格界定和 管理;
C、涉农专业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教学课时、实习实训、考试考核等教学工作要规范化管理工作;
D、四个杜绝:
坚决杜绝擅自扩大涉农专业招生范围;
坚决杜绝虚报涉农专业人数;
坚决杜绝为非全日制涉农专业学生注册全日制学籍
坚决杜绝为非涉农专业学生注册涉农专业学籍。
5、严格双跨就读管理
A、双跨就读指学生同时就读技工院校和高职院校、本科院校等更高层次学历教育,双跨就读学生符合技工院校全日制教学条件的,可以注册技工学校全日制教育学籍。
B、双跨就读学生如果注册了高职院校、本科院校等更高层次学历教育全日制学籍,则不能在技工学校享受免学费和助学金。
6、强化学籍异动管理
A、学籍异动包括休学、退学、转学、复学等情况。
B、技工院校需在学生学籍异动发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学籍异动处理,并经校长用户审核后报上级管理部门。
C、上级管理部门需在技工院校上报学籍异动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批。
D、不得利用学籍异动,虚报受助学生人数,套取资助资金。
五、形势和任务
工作体系:
部、省(区、市)、地市和学校四级工作体系,一支万余人工作人员队伍
由国家政策、地方规章、学校管理办法共同构成的基本完善的资助管理制度
学校申报、地市(省级)审核的管理机制,学校自律、上级管理部门监督检查的监管机制:
全国统一的技工院校信息管理系统
基本工作制度:
逐级负责制:根据资助管理工作流程,省、地市和院校承担不同的职责及相应的责任。
校长负责制:校长对本校资助管理有关信息及资金管理使用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承担第一责任。
专人负责制:省、地市、院校各级资助管理工作及各级系统用户实行专人负责制,工作负责人和用户负责人对本人负责的资助管理信息及资金管理使用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承担相应责任。
政策红线:
绝不能重复享受;
绝不能扩大范围享受;
绝不能不符合条件享受;
绝不能弄虚作假套取资助资金;
绝不能截留挪用资助资金;
当前六项监管重点:
虚假注册和重复注册学籍问题;
非全日制注册学籍为全日制学籍问题;
不符合涉农专业条件注册为涉农专业问题;
利用学籍异动虚报受助人数问题;
不符合政策条件享受资助问题;
违规收取学费问题。
六、资助管理工作人员的主要职责
技工院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意义:
——事关国家惠民政策的落实
——事关广大学生和家长的切身利益
——事关技工院校长远发展
——事关国家财政资金的安全:
技工院校学生资助管理人员的角色定位:
——国家资助政策最主要的执行主体
技校学生资助管理人员的主要职责:
——确保享受资助政策学生符合受助条件
——确保资助数据的真实、全面、准确
——确保资助资金规范、如实发放
——确保资助管理档案材料真实、全面
技校学生资助管理人员的基本要求:
——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严谨的工作作风;
——了解熟悉中职学校学生资助政策,具有较强的政策水平;
——懂管理、善协调,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和知识,具有一定的信息技术水平。